Loading...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繁體中文
Get the Flash Player to see this rotator.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信息浏览
 
香港拟修例监管医药保健品广告 保障市民健康

www.tyx.com.hk   2008-6-18    天医星集团资讯中心

香港特区政府向立法会提交多项法律草案,揭开本年度立法工作序幕。其中包括涉及民生、引起较多关注的《2004年不良医药广告(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旨在通过立法,禁止商家利用广告、借“健康食品”等导致他人使用药物、外科用具或疗法,从而保障市民健康。

香港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周一岳昨天向立法会提交《2004年不良医药广告(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时表示,近年来,声称具有保健功效的所谓“保健食品”充斥市面;其中部分不受《药剂业及毒药条例》或《中医药条例》管制的口服产品,包括瘦身、排毒等产品,会在其标签或广告上声称有特定的保健功效,这些功效在药物范畴中存在,但现时《条例》是没有明言禁止的。

 


添加:2008-6-18   录入:湖翁老   人气:839
<< 后退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设为首页 | 走进集团 | 关于我们 | 合作加盟 | 法律声明 | 发明专利 | 健康网 | 求佛祈愿 | 佛慧慈缘 | 高僧祈福 | 十方赞许 | 名人墨宝 | 名家题词 | 好人缘起

泥灸过敏小贴士 | 泥灸得气现象概述 | 上善泥灸 | 同愿同行 | 后台管理 | 中国弘泥

中国泥灸 | 港澳台记 | 泥好健康 | 灸是未来 | 北欧聚焦 | 缘起泥灸 | 荣誉之窗 | 首善之窗 | 美国之行 | 大洋彼岸

伦敦论坛 | 九华山庄 | 天道传奇 | 英国聚焦 | 雁过留声 | 广种福田 | 藏秘香泥 | 皇家玉灸 | 至尊红颜 | 大唐皇泥

                     

Copyright @ 天医星总部 香港天医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办事处:京ICP备08004123号 深圳办事处:粤ICP备080217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