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易经养生学会简介
中国易经养生学会是在世界各国易医养生机构和国际易学著名人士的支持下组建的非政府机构。以弘扬易医养生传统文化,丰富易医养生理论体系,整合易医养生各界资源,提高易医养生服务能力,增进易医养生国际认同,加强易医养生国际合作,推动易医养生国际产业化发展,维护全人类生命健康为宗旨和任务。
中国易经养生学会设会长、各分会会长;会长为邱天道研究员;邱天道研究员是一位易医养生爱好者、理论与实践者,更是一位有影响力的著名当代外用易学养生专家,曾被评为中医药养生领域十大最有影响力人物;其《易医养生图解宝典》、《易经养生基础理论》、《易经养生应用指南》、《饿命灸》、《图解饿命学养生宝典》等易医养生论著,阐释了易医养生的科学性与先进性,为易医养生走向世界提供了充分的科学依据与理论依据。
中国易经养生学会于2012年10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批准成立,学会聚集全球易医养生专家,团结全球易医养生机构、团体,为易医养生事业的国际化发展将起到重要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中国易经养生学会主要工作:① 广泛收集全球易医养生疗法、易学养生技术,通过易医养生技术比武与易学养生技术互换及开展易学养生技术培训与易学养生技术人员输出,提高易医养生技术水平在世界各国(地区)的普及与提高。② 通过召开易医养生学术交流会、研讨会及易学养生技术展示会,通过易医养生技术比武与易学养生技术互换及开展易学养生技术培训与易学养生技术展示会,开展易医养生信息咨询、信息服务,出版发行易医养生学术刊物等,促进世界各国(地区)易医养生机构、团体之间的交流与合作。③ 通过聚集世界各国(地区)易医养生专家、学者,研究各国传统易医养生的发展现状,探索易医养生技术项目进入各国易医养生行业的方法与途径。④ 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咨询、协调工作,为会员服务。⑤ 通过开办易医养生培训班、远程教育、水平测试、资格认证等多种形式,开展国际性易医养生教育培训,提高易医养生从业人员的素质与学术水平,宣传易医养生的特色与优势,扩大其影响,⑥ 认证、推荐世界各地优秀的易医养生技术及产品。
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易经养生学会是团结全球易医养生(易学养生),联系全球易医养生(易学养生)机构、团体的纽带和桥梁。根据《中国易经养生学会章程》等有关规章制度,为方便日常工作有序开展,特拟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为“中国易经养生学会”,英文名称为China YIJING Healthy society 。
第二条 “中国易经养生学会”的宗旨是联合世界各国(地区)易医养生(易学养生)领域机构、团体及专家学者,通过易医养生(易学养生)技术交流、学术研讨等形式,推动相互之间的技术进步与学术提高,促进易医养生(易学养生)技术在各国的广泛应用,不断提高易医养生(易学养生)行业水平。
第三条 “中国易经养生学会”的业务范围:
1. 技术交流:广泛收集全球易医养生(易学养生)外治疗法、易学养生自然疗法与易学养生技术,通过易医养生技术比武与易学养生技术互换,及开展易医养生(易学养生)技术培训与技术人员输出,提高易医养生(易学养生)技术水平在世界各国(地区)的普及与提高。
2. 学术研讨:通过召开易医养生(易学养生)学术交流会、研讨会、展示会,开展信息咨询、信息服务,出版发行易医养生(易学养生)学术刊物等,促进世界各国(地区)易医养生(易学养生)机构、团体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3. 研究发展:通过聚集世界各国(地区)易医养生(易学养生)专家、学者,研究各国易医养生(易学养生)的发展现状,探索易医养生(易学养生)产业进入各国的方法与途径。
4. 会员服务: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咨询,协调工作,为会员服务。
5. 教育宣传:通过开办易医养生(易学养生)培训班、远程教育、水平测试、资格认证等多种形式,开展国际易医养生(易学养生)教育培训,提高易医养生(易学养生)从业人员的素质与学术水平,宣传易医养生(易学养生)的特色与优势,扩大易医养生(易学养生)其影响,
6. 认证推荐:认证、推荐世界各地优秀的易医养生(易学养生)技术及产品。
7. 其他业务:接受“中国易经养生学会”理事会安排的业务,以及“中国易经养生学会”宗旨所涉及的其它业务。
第四条 “中国易经养生学会”吸收世界各地易医养生机构、团体作为团体会员,吸收世界各地易医养生专家及从业人员作为个人会员。
第五条 入会资格:
1. 遵守“中国易经养生学会”章程及本规定,积极参与“中国易经养生学会”活动。
2. 在所在国(地区)依法登记的易医养生(易学养生)相关社会团体、企事业机构均可申请成为本会团体会员。
3. 传统医学领域、中医美容养生领域专家、学者,艾灸或泥灸技术人员、经营者、管理人员等,均可申请成为个人会员。
4. 愿意积极推动易医养生事业发展,对本会有特殊贡献的个人及团体。
5. 支持发展易医养生工作并有贡献者。
6. 按时交纳会费。
第六条 入会程序:
1. 申请入会者须首先向秘书处书面提出入会申请并填写完整的入会审批表。
2. 个人会员须交个人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并附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 单位会员须提交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简介、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明(附本人免冠照片)。
4. 新会员及单位会员须一次性交纳三年会费及注册费(含工本费)。
5. 审核批准。
第七条 会员权利:
1. 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优先参加“中国易经养生学会”组织的国际性易医养生技术交流大会、学术研讨会及其他活动,并享受该活动规定的优惠待遇。
3. 优先优惠获得“中国易经养生学会”输出的易医外治技术、易学自然疗法及饿命灸养生技术,及时获得最新活动信息、行业发展动态。
4. 优先得到推荐成为“中国易经养生学会”、“中国中医药泥灸学会”、“中国菩提养生学会”、“国际中医药泥灸养生教育学院”及其他组织机构专业奖项候选人。
5. “中国易经养生学会”协助进行研究成果推广及在世界范围进行产品推介,或在技术等难题上协助安排专家解决。
6. 在“中国易经养生学会”举办的各类学术活动中相互进行学术及经验的交流。
7. 优先优惠使用“中国易经养生学会”官网、“邱天道易经网”、中国中医药学会官网、国际中医药泥灸养生教育学院官网、中国泥灸培训网等网站及《中国易经养生导报》、《饿命灸外用杂志》、《泥灸杂志》等载体宣传推介品牌、技术及合作信息。
8. “中国易经养生学会”为会员提供技术支持、技术培训、科技成果认证、推荐等服务。
9. 对易医养生事业发展做出贡献者,将得到表扬或奖励。
10.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八条 会员义务
1. 遵守“中国易经养生学会”章程,积极参加活动,维护团结。
2. 维护“中国易经养生学会”的合法权益和在国际上的声誉。
3. 向“中国易经养生学会”反映意见,提出工作建议,报告工作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与信息。
4. 积极协助发展“中国易经养生学会”会员。
第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终止其会员资格。
1. 累计二年不参加“中国易经养生学会”的活动。
2. 不履行会员义务者。
3. 出现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或组织违背“中国易经养生学会”宗旨的活动等。
第十条 会员大会:
1. “中国易经养生学会”会员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主要会议内容遵循“中国易经养生学会”章程相关要求执行。每3年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提前或延期决定。
2. 会员大会由个人会员、团体会员组成正式代表、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参加。须有1/2以上的正式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必须经到会正式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3. 主要任务是确定“中国易经养生学会”发展方向,听取审议工作报告等相关事宜。
4. 会员大会举办地点可由会员推荐,经过会长会议审核合格后承办单位与““中国易经养生学会””秘书处签订协议。
第十一条 “中国易经养生学会”理事会为会员大会休会期间权力机构,对会员大会负责。理事会成员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3年。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构成。每1~2年召开一次常务理事或理事会议,必要时还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 在会员大会休会期间,因工作需要,或增补其他职务人选,可由会长提出人选,经常务理事办公会议审议同意并通报理事认可。如遇重大问题,会长随时主持召开常务理事会议(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主抓““中国易经养生学会””日常工作的负责人参加),必要时可采取通讯方式决定。
第十三条 “中国易经养生学会”下设秘书处,负责““中国易经养生学会””日常事务性工作。由秘书长或副秘书长专职主持日常工作,秘书处设在中国北京。
第十四条 “中国易经养生学会”设立名誉职务和职务(名誉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会员等)。职务人员由秘书处提名,会长审批通过,报“中国易经养生学会”备案,每届3年,可连聘连任。
第十五条 “中国易经养生学会”经费来源:
1. 会员费及个人、社会和团体的捐款;
2. “中国易经养生学会”主办的业务活动或服务收入;
3. 其他合法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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