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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晓松醉驾案被判拘役6个月罚款4000元

www.tyx.com.hk   2011-5-18    香港天医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2011年5月17日,一直备受关注的“高晓松醉驾案”在北京市东城区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是自5月1日北京市实施“酒驾入刑”以来第一宗娱乐圈明星酒驾案件。法庭上,经过控辩双方的举例辩诉,法院在肯定高晓松在肇事后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办案及积极参与受害方赔偿行为上,最后还是给出“拘役6个月,罚金4000元”的最高量刑。宣判后,高晓松并未表示出上诉意向,并被带离法庭。

高晓松对公诉指认供认不讳

    高晓松自述称曾叫过代驾,但等了二十分钟后没见来人,酒劲上来后头脑一热开车走了。开车时自己已不是很清醒,追尾后,他一直在现场等候,是其他车辆驾驶员报的警。 在庭审辩护阶段,高晓松现场自我辩护,他说:“戴手铐脚镣坐在囚车里,向往车外的自由。喝酒严重侵害了他人的自由,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意外,是我长期以来浮躁自负的结果。我愿意首先做一个守法的公民,争取做一个遵纪守法的艺术工作者。我愿意终身做义工,接受惩罚。宣传酒驾危害。”

高晓松最后陈述:酒令智昏 以我为戒

    在庭审进入最后个人陈述环节,高晓松表示自己对于本案的悔过心态,并通过法庭直播告诫公众“酒令智昏,以我为戒”,随后高晓松被带离法庭,庭审进入休庭等待判决。

高晓松认罪赔偿态度受肯定 国内首例醉驾最高量刑诞生

    简短的休庭之后,高晓松被带回法庭,法官当庭宣判,北京是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对高晓松公诉成立,判处高晓松危险驾驶罪成立,拘役6个月,罚金4000元。这是继五月一日起“酒驾入刑”实施以来,北京市诞生的首例“最高量刑”判决。宣读判决后,高晓松并未当庭表示再上诉意愿后被带离法庭,高晓松醉驾案庭审结束。

    央视新闻频道对庭审进行了直播,做客专家称判决结果“出乎意料”,从他自己的量刑看,以为是5个月,没想到判决了6个月。他认为是法庭充分考虑到此次醉驾所造成的结果,多车追尾,3个人受伤。

法律小常识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添加:2011-5-18   录入:湖翁老   人气: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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