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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被中央纪检部门带走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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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3
中国人大新闻
10月28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经表决,免去黄松有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财经》记者从多个途径了解到,黄松有在10月15日被中央纪检部门带走接受调查。
知情人士透露,黄主要涉及三大问题,即以权谋私、严重经济问题和生活腐化。
黄松有是1949年以来中国因涉嫌贪腐被调查的级别最高的司法官员。
现年51岁的黄松有是广东汕头市澄海县(现为澄海区)人。1978年考入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毕业后进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经济庭副庭长、刑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1997年3月起,任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市政法委员会副书记。1999年6月进入最高人民法院任职,任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2002年12月起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大法官。
黄松有还曾兼有全国青联常委、中央国家机关青联副主席等社会职位,以及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民事诉讼法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等学术职位,并在多所高校任兼职教授。
拥有法学博士学位的黄松有被认为是“学者型”法官,著述颇丰,包括大量有关民事审判和司法改革的论文和专著。但与其学识获好评并不相称,黄在司法界的口碑不甚好,业内人士曾多指其“性贪”、“伸手过长”。其此番涉案被查并不令人感到意外。
添加:2008-11-3 录入:
湖翁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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